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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拟申请注销鸡东县世纪村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法人登记公告

2024/12/27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213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鸡东编〔2019〕4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鸡东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鸡东县世纪村市场物业管理中心。现拟向鸡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特此公告。

鸡东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鸡东县世纪村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230321777873361K,法人代表为:刘志敏,证书有效期:2006年3月31日至2011年3月31日。

特此声明注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