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政策公告信息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024/12/26 城事通编辑部 8.0k 阅读 190 点赞 查看原文

鸡东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经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鸡东县2021年紧急避险安置项目大矿六委、七委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人不确定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鸡东县2021年紧急避险安置大矿六委、七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定补偿决定如下:

1.大矿6-7委房屋征收编号7-1-234附近,房屋面积:35平方米,其他结构。该房屋经调查,齐宏伟与其他人对此房产权有争议,依据《鸡东县2021年紧急避险大矿6-7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限在10日内自行解决,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棚改。

2.大矿6-7委房屋征收范围门有一处房产经调查是原大矿锅炉房,面积不详,房屋状态破损严重,屋面已经塌陷,该房屋原产权人不明确,依据《鸡东县2021年紧急避险安置大矿六委、七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限在10日产权人到征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无主房予以拆除。

鸡东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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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