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6〕42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9万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41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4万元,共计2353万元。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一、产业项目4个,合计安排资金810万元
(一)下亮子乡粮食存储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采购玉米收割机2台。
(二)鸡林乡永光村金达莱农业机械化水稻专业合作社厂房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新建存储厂房1处。
(三)东海镇高峰村大鹅养殖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采购生产加工设备及厂房建设。
(四)平阳镇平阳村玉米浆包深加工项目(二期)。安排衔接资金510万元,用于采购冷库制冷设备及配套设施。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合计安排资金1495万元
(一)东海镇发展村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50万,用于新建水泥路1.7公里。
(二)哈达镇哈达村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衔接资金220万,用于新建水泥路1公里,新建边沟3公里。
(三)下亮子乡三排村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衔接资金230万,用于新建新建边沟4公里。
(四)鸡东镇红胜村基础设施巷路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80万,用于新建村内巷路2公里。
(五)下亮子乡新立村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75万,用于新建水泥路2.2公里。
(六)向阳镇红星村村内水泥路项目。安排衔接资金310万,用于新建村内水泥路4公里。
(七)东海镇新华村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衔接资金230万,用于新建村内双侧边沟2公里。
三、补助补贴类项目3个,合计安排资金48万元
(一)鸡东县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5万元,补助符合政策的脱贫(边缘易致贫)户在校学生。
(二)鸡东县小额信贷贴息。安排衔接资金15万元,用于全县小额信贷贴息。
(三)务工交通补助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8万元,为脱贫(边缘易致贫)户提供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开展务工交通补助。
监督举报电话:0467-5561772
联系人:王世达
受理单位:鸡东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德胜路166号
附件: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