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展缓慢。《2024年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鸡西大唐热电、博联热电公司、龙煤鸡矿公司滴道矸石电厂共计7台锅炉计划改用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进行替换,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论证阶段。鸡东热电4台锅炉尚未动工改造,虎林市华茂热力有限公司改造任务推进缓慢,存在逾期风险。
二、整改目标:按照国家要求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大气污染物实现超低排放。
三、整改措施:各有关县、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025年1月底前,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上报工作,2025年10月底前完成2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2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6月底前,虎林市华茂热力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明确专人调度鸡东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展,督促企业按照改造施工计划表开展改造工作,确保改造工作按时完成。截至2025年12月底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已完成4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达到使用状态。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鸡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5508899
八、受理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鸡东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鸡东县委员会鸡东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