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政策公示公告

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2026/09/18 1.4w 阅读 477 点赞

    一、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关于密山市志斌家庭农场粮食烘干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202691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