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管理秩序,根据《鸡东县非煤矿山“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鸡安办发〔2024〕177号)文件要求,鸡东县人民政府依法对鸡东县新泉采石场、鸡东县金峦采石场、鸡东县宏达采石场等3家非煤矿山予以关闭退出,不再纳入非煤矿山管理。鸡东县新泉采石场、鸡东县金峦采石场、鸡东县宏达采石场等3家非煤矿山关闭后,相关部门及原矿山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矿山修复治理和复垦等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鸡东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