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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不动产登记(注销)公告(2026-03号)

2026/03/10 1.6w 阅读 286 点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注销)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土地使用证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系方式:0467-5561279

公告单位: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