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6年黑龙江鸡西鸡东“两节”期间暨护航冬季旅游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鸡东县新东方烤肉店使用的烤肉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鸡西市精工丰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鸡东县新东方烤肉店使用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名称为烤肉帘子,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附表)。
经营者信息:鸡东县新东方烤肉店,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银峰大街138.140号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我局已对该单位实施了现场检查。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已向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