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政策公告信息

关于明确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的通告

2024/12/13 城事通编辑部 1.3w 阅读 345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鸡东县人民政府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鸡东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录表(详见附件)。

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破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全县文物安全,举报电话:0467-5501566。

附件:鸡东县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录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信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