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鸡东县大萍果蔬店销售的油菜“毒死蜱”农残含量超标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鸡西市精工丰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鸡东县大萍果蔬店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名称为油菜,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毒死蜱”含量超标,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附表)。
经营者信息:鸡东县大萍果蔬店,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江南名府一号楼10号门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我局已对该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该商店共购进该批次油菜3.5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4.00元。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销售者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查明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1日对鸡东县大萍果蔬店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涉嫌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经营食用农产品“油菜”的行为免于处罚。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