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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关于原鸡东县盐务局法人证书等遗失的公告

2024/11/04 城事通编辑部 5.2k 阅读 115 点赞 查看原文

依据《中共鸡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鸡东县盐务局的通知》鸡东编〔2019〕18号,鸡东县盐务局已整建制划归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通知要求,2019年10月18日鸡东县盐务局人员、编制一并划转。盐务局印鉴及法人证书划转后因保管不善丢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321MB0011930R,法人代表为:田宝军,证书有效起始日期:2018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1日。

特此声明。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