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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关于原鸡东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法人证书遗失的公告

2024/09/09 城事通编辑部 1.3w 阅读 339 点赞 查看原文
依据鸡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鸡东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鸡编字〔2002〕11号)有关文件精神,鸡东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合并至事业单位鸡东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19年,县委编办下发《关于明确我县机构改革中涉及的部分机构事宜、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鸡东编〔2019〕3号)文件要求,鸡东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撤并至鸡东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依据通知要求,2019年5月,原鸡东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工作人员、编制一并划转。原鸡东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因保管不善丢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321414106534H,法人代表为:于立波,证书有效起始日期:2011年3月23日至2013年3月31日。
特此声明。
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