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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制定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二次公告

2026/09/11 1.0w 阅读 123 点赞

关于召开制定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制定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二次公告。

一、定价听证事项

制定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8日9:30

地点:市发改委大会议室(437室)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为规范收费管理、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拟制定市辖区统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城市居民(包括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按人计费、按户征收,即户籍登记人口少于3人的,提供户籍证明,按每人每月1.50元收取;户籍登记人口大于或等于3人的,按3人计费,每户每月4.50元;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和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对象,每户每月1.50元。

四、成本监审结论

经核定,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垃圾处置综合总成本为913.22万元,年均垃圾处置总量为18.23万吨,综合单位成本为50.09元/吨;市本级所辖六区2022-2024年度垃圾收集、运输综合总成本为1742.11万元,年均垃圾运输总量为13.96万吨,综合单位成本为124.78元/吨。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32人)

(一)听证会代表24人

1.消费者参加人12人

程筱雯  鸡冠区赛洛城社区居民

赵  丹  鸡冠区红旗社区居民

陈芳卉  城子河区城西社区委员

吴  虹  城子河区花园社区副书记

刘  杨  梨树区自动社区居民

王文庭  梨树区中心社区居民

王昱棠  滴道区大通沟社区居民

徐诗淇  滴道区光华社区居民

郭丹红  恒山区安全社区居民

王  圆  恒山区恒新社区居民

李晓英  麻山区建国社区居民

邵  慧  麻山区中心社区居民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2人

张海盛  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毕佳佳  聚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参加人8人

马国徽  市人大

侯美竹  市投资合作促进局(政协委员)

张  楠  市财政局

周飞宇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张  耿  市环卫中心

吕海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  静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孙开禹  市党校

4.旁听人员2人

蔡文敏  个体

潘  鸿  月秀社区居民

(二)听证人4人  

李润昌  市发改委

陈茂芹  市发改委

王  玮  市发改委

赵丽娟  市发改委

(三)记录员2人  

周  琪  市发改委

刘志萌  市发改委

(四)新闻媒体2人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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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