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政策公告信息

关于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通知

2024/10/09 城事通编辑部 9.0k 阅读 109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鸡东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鸡东县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含8510农场)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具有鸡东镇内户口,在镇内居住。

2、城镇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执行县政府当年确定的收入标准)。

3、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4、同一户籍上人员只能一人申请,以投靠亲属方式落户他人的不得申请,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最小年龄为法定婚姻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未成年人情况特殊者可视情况而定,如孤儿、残疾人等)。

二、所需材料

1、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低保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房照及租赁协议)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报名地点

申请家庭到所在社区进行办理。

申请家庭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各社区在审核后加盖公章报社区服务中心(附名单并注明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及社区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家庭提供的资料进行入户抽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将取消其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含8510农场)。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鸡东县社区事务中心                鸡东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2024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