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鸡西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确保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2026年鸡西市作业点公告如下:
(一)滴道区兰岭乡兰岭,130°43′17″E、45°15′25″N,火箭发射架;
(二)滴道区团山村,130°52′20″E、45°23′25″N,火箭发射架;
(三)滴道区兰岭乡沟东屯,130°44′33″E、45°16′28″N,火箭发射架;
(四)恒山区柳毛乡,130°52′35″E、45°17′42″N,火箭发射架;
(五)梨树区碱厂矿,130°38′52″E、45°3′25″N,火箭发射架;
(六)梨树区平岗,130°44′19″E、45°8′7″N,火箭发射架;
(七)麻山区共荣村,130°35′1″E、45°10′29″N,火箭发射架;
(八)麻山区太和村七队,130°27′54″E、45°9′55″N,火箭发射架;
(九)城子河区长青乡和平村,130°58′54″E、45°27′33″N,火箭发射架。
二、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10月31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合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三、火箭发射架作业点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
四、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鸡西市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五、若发生作业意外事故,请迅速与所在地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当地派出所联系。
六、鸡西市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制度办公室电话:0467-2328047。
特此公告
鸡西市气象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