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县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鸡东县风华干调摊床销售的姜“噻虫胺”含量超标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鸡东县风华干调摊床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名称为姜,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含量超标,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附表)。
经营者信息:鸡东县风华干调摊床,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世纪村市场一楼。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我局已对该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该摊床共购进该批次姜9.0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80.00元。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已责令该摊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鸡东县晓海活鱼店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含量超标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鸡东县晓海活鱼店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名称为鲤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含量超标,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附表)。
经营者信息:鸡东县晓海活鱼店,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工行家属楼22号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我局已对该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该商店共购进该批次鲤鱼74.95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124.25元。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已责令上述商店召回不合格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