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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鸡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公告(第 7 号)

2025/09/15 城事通编辑部 1.6k 阅读 402 点赞 查看原文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黑政发〔2025〕8号)等相关要求,决定收回一批下放至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收回城市市容建筑(生活)垃圾、物业、农田、烟花爆竹、盗伐滥伐等方面的20项行政处罚权力。依法需继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力由县直相应部门行使。

二、乡镇对在交接日期未完成办理的事项,移交由县级承接部门继续办理。

三、未收回的赋权事项由承接的乡镇继续依法行使,理清职责边界,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附件:鸡东县行政处罚权力收回目录

鸡东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