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相关要求,鸡东县新泉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已于2024年11月20日到期,采矿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如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在矿业权注销后仍应履行。按照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3日(3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鸡东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
联系地址:鸡东县自然资源局(鸡东县振兴大街126号)
特此公告。
附表:注销过期《采矿许可证》一览表
鸡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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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 |
矿 山 名 称 |
生产规模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种 |
有效时间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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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新泉采石场 |
鸡东县新泉采石场 |
3立方米/年 |
C2303002011057130116619 |
建筑用玄武岩 |
2022年04月20日至2024年11月20日 |
东海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