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1]145号)文件,2021年拨付到我区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7万元,经区政府批准,用于麻山区麻山镇新光村鲜食玉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麻山镇新光村
现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64—2492350
责任人:张永强
受理单位:麻山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通讯地址:麻山区中心大街麻山区人民政府一楼111室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表
2、关于《2021年麻山区民宗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