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双减”和“十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学生负担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1年9月20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0日结束,为期一百天。
二、整治内容1.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整治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依据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培训、一证多址办学、家庭有偿培训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广告整治集中整治全市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市内重点平台网站、手机APP、自媒体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以及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周边、户外等地的教育培训广告。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和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3.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价格违法整治会同发改等部门集中整治、规范培训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价格欺诈及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4.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公司类违规培训整治会同教育部门依法查处教育文化公司、教育咨询公司、教育科技公司等违反登记法规的行为。5.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整治依法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行为;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整治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假用户评价等虚假宣传行为,全面搜集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各类垄断问题线索。
三、举报电话:
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467-2492315。 邮箱:sjj2492315@163.com
麻山区教育局 0467-2493121 邮箱:jxsmsqjyj@163.com
鸡西市公安局麻山区分局 0467-2497775 邮箱:
麻山区民政局电话 0467-2492186 邮箱: msminzhengjv126
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