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政策公示信息

麻山区委、区政府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工作的公示

2022/01/21 1.4w 阅读 378 点赞

按照《鸡西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021年第11项:2021年1-5月,鸡西市优良水体比例为50%,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5%。  

责任单位:麻山区委、区政府

责 任 人:麻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底

整改目标:按国家要求完成优良水体比例指标

整改措施: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2.落实整改措施,委托第三方开展优良水体比例同期相比下降原因分析。3、定期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排查,加大对涉水排污企业监察频次,加强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在生活污水厂的出水指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基础上,将出水氨氮排放限值8㎎/L调整至2㎎/L以内。

完成情况:2021年1-12月,全市水体优良比例为50%,达到

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鸡西市麻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67-2494858  

电子邮箱:msstj_2494858@163.com

通讯地址:麻山区政府办公C区二楼

麻山区委  麻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信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