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编号:第8项
责任单位:中共麻山区委员会
麻山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
完成情况:鸡西市麻山区茗依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已提供电费票据和内销证明,秸秆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达60%以上。
中共麻山区委员会
麻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编号:第8项
责任单位:中共麻山区委员会
麻山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
完成情况:鸡西市麻山区茗依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已提供电费票据和内销证明,秸秆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达60%以上。
中共麻山区委员会
麻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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