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5号《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制工作方案》及《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2022)20号)要求,我区在现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范围内,合理设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全面建立小微水体区、镇、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确保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到位,现将麻山区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予以公示:
麻山区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详见附件)
麻山区小微水体监督举报电话:13763669599
鸡西市麻山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按照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5号《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制工作方案》及《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2022)20号)要求,我区在现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范围内,合理设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全面建立小微水体区、镇、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确保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到位,现将麻山区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予以公示:
麻山区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详见附件)
麻山区小微水体监督举报电话:13763669599
鸡西市麻山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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