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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信息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5/07/01 4.6k 阅读 124 点赞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1年以来,梨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频次较少,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未充分发挥,虎林市和鸡冠区仅召开2次专题会议、麻山区和城子河区召开4次专题会议。

二、整改目标: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

三、整改措施:1.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全体干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深刻理解以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确保在决策和工作中体现新发展理念。2.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领导责任体系,采取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已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全体干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深刻理解以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确保在决策和工作中体现新发展理念。2.区委和区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领导责任体系,2024年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共11次。研究讨论环境保护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麻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494858

八、受理地址:麻山区政府办公C区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麻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麻山区委、麻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信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