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工作,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委〔2024〕1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包保煤矿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区政府领导包保煤矿企业名单
麻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1日
2026煤矿联系包保(2).docx为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工作,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委〔2024〕1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包保煤矿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区政府领导包保煤矿企业名单
麻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1日
2026煤矿联系包保(2).docx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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