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林草局开展“湿地日”宣传活动
鸡西市林草局开展“湿地日”宣传活动
6月10日,按照省林草局《关于开展2023 年“湿地保护宣传月”和 “黑龙江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黑林草办黑龙江湿地日湿地保函〔2023〕46号)要求,鸡西市林草局组织各县(市)区林草局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全面开展以“依法保护修复湿地,合力共建绿色鸡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10日上午,各县(市)区林草局同时开展活动,在各主要街道及广场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各公园、广场摆放湿地宣传咨询台、展板,向过往行人发放《保护湿地倡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3800余份;同时开展科普咨询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认真解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条文规定、讲解了湿地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作用。
通过此次宣传,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了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湿地等有关知识。下一步工作中,鸡西市林草局将继续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