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二批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因病退休(职)拟符合条件人员公示
2024-01-15 14:35 来源: 市人社局
根据《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相关规定,医疗卫生专家通过查阅病历资料和现场查体的方式,对应相关科别的被鉴定人提出鉴定意见,依据医疗卫生专家鉴定意见,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因病退休(职)拟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王继东杨丽敏高翠玉苗兴德吕 品王喜军
姚焕友李 昌张志新刘义忠刘天煜毕鹏程
张丽娜郝伟华权颖成冯建东王 东李岳东
贾光涛吴文成马奎存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的,需向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467-2386672。
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发布者: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