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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入选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创业法律服务库的公告

2024/02/05 7.0k 阅读 105 点赞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入选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创业法律服务库的公告

  为促进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弘扬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拥军情怀,切实满足退役军人创业需求,助力其成功创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组建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创业法律服务库。按照《关于组建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创业法律服务库的通知》要求,现就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范围

  市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

  二、入库条件

  1.合法注册并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相应资质,有固定办公场所。

  2.常驻律师需具备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合法资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及退役军人,具有拥军情怀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处分;相关工作人员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金融、税务、企业运营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趋势动态,具有丰富的服务理论、实操、管理、咨询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优先入库。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入库事宜。  

  三、服务内容

  为全省军创企业和拟创业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在诉讼或其他法律服务中,为军创企业提供优惠。

  四、推荐程序

  (一)审核推荐。鸡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受理申请事项,按要求审核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复审入库。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各地推荐报送的律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创业法律服务库并公布。

  五、申报材料

  入库申请书(附件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律师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纸质盖章和电子版),电子版报送邮箱:jxtyjrjycy2022@163.com

  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申请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鸡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联系电话:2877271

                                鸡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