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市)区及市相关部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
关于2023年县(市)区及市相关部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和《鸡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县(市)区及市直责任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鸡河办字〔2023〕26号)规定,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共设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工作通过现场查阅佐证资料、对照半年考核成效和暗访检查等方式进行,赋分标准为半年考核成绩占比30%、年度考核成绩占比70%。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39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时,完成了县(市)区级河湖长考核,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县(市)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全市9个县(市)区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个,分别为:虎林市、鸡东县;良好等次4个,分别为:滴道区、城子河区、密山市、鸡冠区;合格等次3个,分别为:恒山区、麻山区、梨树区。
虎林市综合考核总分100.57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92.09分,年度考核得分104.21分;
鸡东县综合考核总分90.30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85.83分,年度考核得分92.21分;
滴道区综合考核总分85.83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88.55分,年度考核得分84.67分;
城子河区综合考核总分85.63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84.5分,年度考核得分86.12分;
密山市综合考核总分85.18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86.56分,年度考核得分84.59分;
鸡冠区综合考核总分83.34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84.56分,年度考核得分82.81分;
恒山区综合考核总分75.42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78.49分,年度考核得分74.11分;
麻山区综合考核总分75.32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80.14分,年度考核得分73.26分;
梨树区综合考核总分73.34分。其中,半年考核得分73.46分,年度考核得分73.29分。
二、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鸡西海事局等12个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参与支持河湖长制工作,发挥各自只能合力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成效,经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档次。
三、县(市)区级河湖长考核结果
密山市县级河湖长19人,优秀10人、良好9人;
虎林市县级河湖长17人,优秀16人、良好1人;
鸡东县县级河湖长16人,优秀10人、良好6人;
鸡冠区区级河湖长5人,优秀3人、良好2人;
恒山区区级河湖长6人,优秀2人、良好4人;
滴道区区级河湖长6人,优秀4人、良好2人;
城子河区区级河湖长12人,优秀7人、良好5人;
梨树区区级河湖长5人,优秀2人、合格3人;
麻山区级河湖长4人,优秀3人、良好1人。
鸡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