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政策公告信息

关于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通知

2024/08/21 1.6w 阅读 88 点赞

关于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通知

福兴天地遗留未安置户异地安置南山一组团的被征收人:

因福兴天地无房源,拟将你们安置到南山一组团,为确定福兴天地楼房与南山一组团楼房价格差,需选取一家房产评估机构对两处楼房的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规定,现通知你们在下列已报名参选且具备省建设厅核发资质证书并在鸡西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此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1、达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一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3、晟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上述三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业绩情况、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情况等信息详情见附件。

全体被征收人经协商后,须在2024年8月27日17:00前,到鸡西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补偿安置科填写“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票”或8月29日上午9:00到征收中心参加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如不填选票或不投票均视为弃权,届时如果被征收人协商不一致或放弃选择权利时,鸡西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将于2024年8月29日采取抽签的随机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以上通知

鸡西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4年8月22日


附件:达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晟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