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5]11号文件和《鸡东县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鸡农局联发[202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养殖者防疫主体责任,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与效果,鸡东县三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鸡东县百达养殖有限公司、鸡东县立波养鸡场、鸡东县禧旺养殖有限公司、鸡东县鸿旭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先打后补”条件,并通过企业网上申请资金,乡镇审核,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现将申请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1、向阳镇确定鸡东县三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68993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发放补贴资金为68303.07元;确定鸡东县百达养殖有限公司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21222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补贴资金21009.78元,合计确定发放补贴资金为89312.85元。
2、永安镇确定鸡东县立波养鸡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用量33388毫升,按照每毫升补贴0.25元,申请补贴资金为8347.00元。
3、哈达镇确定鸡东县禧旺养殖有限公司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87676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补贴资金为86799.24元。
4、鸡东镇确定鸡东县鸿旭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免疫用量17832头份,按照每头份补贴0.99元,申请发放补贴资金为17653.68元。
全县五家养殖场共计申请发放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资金为202112.77元。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示期7天
三、公示举报受理部门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582173
联系人:林海彦
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康健路15号。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