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函[2024]12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2026年度有资质承接我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服务内容:承接主体应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康复转介机制、与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就业转介机;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家庭照护者学习交流,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照护咨询、政策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积极开展或参与大众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承接主体范围: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需的服务能力、相应知识技能,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以及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投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1月22日(工作日内)
联系人:张雪宁
联系电话:18324679962
鸡东县民政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