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万物复苏,一年一度的春耕生产已全面拉开帷幕。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是保障全年粮食丰收、农户增收致富的基础。其中,种子更是农业生产的“芯片”,选种、购种直接关系到一年的收成与希望。
近日,密山市人民调解中心受理了一起因购买玉米种子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为广大农户敲响了春耕购种的警钟。魏某在春耕备耕期间,前往密山市某种子商店选购玉米种子,仅与销售人员进行简单沟通后,便采纳销售人员推荐,购买了铁科系列玉米种子。回家后,魏某仔细查看种子包装袋标注信息时发现,该玉米种子不适宜在其所在的积温带种植,若使用该种子,必将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直接造成全年经济损失。
发现问题后,魏某第一时间与种子商店沟通,提出退货退款诉求,但种子商店拒不配合,双方争执不下,矛盾逐步升级。无奈之下,魏某向密山市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员受理案件后,迅速梳理纠纷原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向种子商店讲明法律责任与经营义务,耐心开展普法劝导与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在调解员的公正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种子商店一次性返还魏某种子款15000元,魏某将种子完好返还给种子商店,一场可能影响全年耕种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农时不等人,种子无小事。一旦因购种失误、选种不当延误农时,或将不适宜本地积温带、土壤条件的种子播种下地,农户将损失惨重,一年的辛勤耕耘也将付诸东流。
在此,密山市人民调解中心温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春耕购种务必擦亮双眼、谨慎选购,切莫因一时疏忽埋下减产隐患。购买农资时,务必做到“三看三问一留存”: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看品种说明是否适配本地积温带、看种子质量是否合格;问清品种特性、问清种植技术、问清售后保障;留存好购买票据、种子包装、聊天记录等凭证,详尽沟通、仔细核验后再付款购买。若在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过程中,遭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拒不退货、合同纠纷等问题,切勿冲动争执,请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
今后,密山市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便民利农的原则,快速介入、高效调解,用法治力量守护农户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助力家家户户五谷丰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