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鸡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鸡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鸡东县方虎公路交通征稽所通知》(鸡东编〔2016〕17号)、《关于撤销鸡东县地方养路费征稽所的通知》(鸡东编〔2017〕16号)文件精神,撤销鸡东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鸡东县方虎公路交通征稽所、鸡东县地方养路费征稽所。现拟向鸡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特此公告。
鸡东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鸡东县方虎公路交通征稽所)法人证书正本不慎遗失,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230321414107019R,法人代表为:沙宪波,证书有效期:2003年6月27日至2009年3月31日;(鸡东县地方养路费征稽所)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230321MB0092996P,法人代表为:刘财,证书有效期:2003年6月29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公章、财务章不慎遗失,特此声明遗失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