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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拟申请注销登记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遗失公告

2024/08/14 城事通编辑部 4.3k 阅读 409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鸡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鸡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鸡东县方虎公路交通征稽所通知》(鸡东编〔2016〕17号)、《关于撤销鸡东县地方养路费征稽所的通知》(鸡东编〔2017〕16号)文件精神,撤销鸡东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鸡东县方虎公路交通征稽所、鸡东县地方养路费征稽所。现拟向鸡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特此公告。

鸡东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鸡东县方虎公路交通征稽所)法人证书正本不慎遗失,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230321414107019R,法人代表为:沙宪波,证书有效期:2003年6月27日至2009年3月31日;(鸡东县地方养路费征稽所)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230321MB0092996P,法人代表为:刘财,证书有效期:2003年6月29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公章、财务章不慎遗失,特此声明遗失并作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