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群体
针对本辖区内存在用电需求的新设立企业。
二、办理流程
1.辖区内新开办企业在申请营业执照时,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窗口同步申请“用电报装”业务,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申请表由“一窗通办”工作人员代收,企业营业执照申领完成后,工作人员将提交材料线下内部就转至供电所工作人员,由供电所工作人员与企业对接,预约线下办理时间,由供电所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为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达到在企业开办完结后可同步进行“用电报装”的申请工作。
2.在政务大厅“一窗通办”窗口公示供电所业务咨询电话,针对有特殊供电需求的企业建议电话咨询供电所工作人员,有效解决企业用电需求个性化差异问题。
3.申请人在申请“用电报装”业务后可同时到供电所业务帮办窗口咨询业务办理情况,实时跟踪掌握业务办理进度。
4.由供电所提供后续延伸保障服务,对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电器具前用电设施,根据用户个性化需求,向客户提供明码标价的电力延伸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电难题。
三、提交材料
1、法人本人办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复印件、公章、产权证明、设备明细。
2、非法人本人办理: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授权委托书、公章、产权证明、设备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