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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关于原鸡东县平阳苗圃、鸡东县林产品经销站、鸡东县林业局造林总站法人证书等遗失的公告

2024/09/24 城事通编辑部 3.1k 阅读 501 点赞 查看原文

依据鸡编〔2018〕4号《关于鸡东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黑林场改法{2017}43号)文件,鸡东县平阳苗圃,依据通知要求,鸡东县平阳苗圃人员、编制一并划转到鸡东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林场。鸡东县平阳苗圃法人证书划转后因保管不善丢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32141410642X8,法人代表为:严学庆,证书有效起始日期:2015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8日。

依据鸡编〔2017〕4号《鸡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部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通知》鸡东县林产品经销站撤销。鸡东县林产品经销站法人证书划转后因保管不善丢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32100024,法人代表为:关祥吉,证书有效起始日期:2003年6月27日至2009年3月31日。

依据鸡编〔2019〕28号《关于印发鸡东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鸡东县林业局造林总站依据通知要求,鸡东县造林总站人员、编制一并划转到鸡东县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鸡东县造林总站法人证书划转后因保管不善丢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32100025,法人代表为:赵明,证书有效起始日期: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3月31日。

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