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农业农村局、鸡东县财政局、建设乡镇政府联合对符合村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的鸡东镇张家村、永和镇新乐村建设的村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4年鸡东镇张家村建设村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堆肥场面积380立方米。
2024年鸡东县永和镇新乐村建设村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堆肥场面积390立方米。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举报受理部门
鸡东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82173,联系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康健路15号。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