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鸡东县团山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有养鱼池且尚未关停。哈达水库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放牧问题,隔离防护设施不完整。
二、整改目标:加强两个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5月底前对业主“五荒地承包合同”予以终止,关停取缔团山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养鱼池,对水源地划分后未能进行水产养殖的损失予以补偿。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常态化监管与巡查力度,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团山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鱼池业主在2025年1月23日与鸡东县人民政府解除五荒拍卖协议。鱼池业主已停止在水源地范围内开展养鱼活动。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常态化监管,对水源地周边排放源进行排查,经排查哈达河水源地和团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无工业企业排污口,无规模养殖企业。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鸡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5508899
八、受理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鸡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东县委 鸡东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