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下午,鸡东县召开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工作会议,对全县打击非法盗采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副县长王昌文、高清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有关乡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期间,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县打非工作情况,下发了鸡东县打击非法盗采联合巡查工作机制,介绍了兴农镇工作做法,并听取了各涉煤单位、乡镇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部署,严厉打击私挖滥采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在所有涉煤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有效保持了非法盗采案件“零发案”的良好势头,非法盗采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会议强调,由于我县地处煤层,区域煤层距离地面较浅,特别是冬季土壤冻结,地下水下沉,为盗采作业提供了天然的便利条件。同时,现阶段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煤炭价格攀升,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极易铤而走险,伺机盗采煤炭资源,打击非法盗采工作风险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必须清醒面对。

会议要求,要把打击非法盗采工作贯彻始终,不断从日常巡查工作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明确工作任务分工,织密防护网,让打击盗采工作不留死角。一是要严格落实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联合巡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联合检查工作组要重点检查洗煤厂、储煤点等相关企业,做到“来源清、去向明”,并加大对彻底关闭(停)矿井及周边易发生非法盗采风险点的巡查力度。二是持续开展问题隐患大排查。各涉煤乡镇、社区、林草局和自然资源局、煤炭局要对2005年以来的关闭矿井原址进行排查梳理,并纳入日常巡查工作中,坚决防止出现关闭矿井出现盗采案事件;供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监察管理,配合开展打击盗采行动,同时加强辖区内低压线路台区的用电监测,如发现关闭矿井及易发盗采风险区域出现用电异常,及时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强化督导问责。县政府将不定时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失职、渎职甚至充当“保护伞”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漏报、瞒报,没有及时查处的、发生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倒查,严肃追究管理、监督失职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