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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信息

2025年鸡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实施项目的公示

2025/06/16 城事通编辑部 8.9k 阅读 405 点赞 查看原文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9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万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90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万元,共计323万元。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一、产业项目1个,合计安排资金323万元

1、明德乡更新村大米精加工项目。投入衔接资金323万元,用于采购免淘洗米设备。该项目计划委托乡镇作为建设主体(项目单位),计划2025年7月开工,2025年10月完工。经营方式为租赁,每年收益为总资金的5%,预期收益16.15万元,计划带动脱贫户14户、29人。

监督举报电话:0467-5561772

联系人:王世达

受理单位:鸡东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德胜路166号

附件: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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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